抓好正风肃纪工作,是上级党委交给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政治任务。今年以来,平昌县供销社紧紧围绕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部署,结合行业实际,及时安排部署,狠抓督促检查,实现行风政风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有关规定。今年来,平昌县供销社组织中心学习组成员集中学习2次,重点重温了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有关规定,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按照县纪委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出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差旅费4个方面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二是扎实开展“正风肃纪”行动。今年以来,平昌县供销社对本系统开展了“基层组织建设、民间借贷及干部作风”督查为主要内容的“正风肃纪”行动。截止目前已发出各类督查通知4个、督查通报3次,通报单位5个、涉及人员8人。
三是全面加强软环境建设。年初,平昌县供销社按照县软建办的工作安排,及时制发了《关于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行业特点向本系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系统行风建设确保诚信经营的意见》,并围绕“四风”问题及正风肃纪“9+3+3”突出问题,制定了符合本系统实际的具体整改措施,严格“三项制度”,切实防范“玻璃门”、“弹簧门”、“体外循环”、“两头办理”、“暗箱操作”、“超时办理”及“庸、懒、散、软” 等行为,增强了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干成事”的责任意识,“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行业新形象本已基本形成,实现了今年以来本系统无一例损害投资软环境案件发生。(于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