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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供销社贯彻落实省社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情况

  • 时间:201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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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泸州市供销社

  • 作者:李晓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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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供销社积极贯彻省社党风廉政建设暨审计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研究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落实:

  一、强化“两个责任”  

  市社党组召开了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专题学习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将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我市供销社实际对“两个责任”进行细化,制定了泸州市供销社《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落实措施、强化担当,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正风肃纪为突破,继续抓好作风建设,扎实开展“9+X”问题专项治理,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二、强化社有资产监管  

  围绕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这个中心,提升社有资产监管水平,切实增强监管。我市供销社新近成立了由纪检组长任组长、监察审计科和财务资产管理科同志为成员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组”,制订了详细的《泸州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组工作方案》,明确了今年社有资产监管工作具体完成的“开展对直属企业内审工作及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对社有企业资产特别是帐外资产的进一步核实核查、协助市直属企业对纳入政府旧城和棚户区改造的社有资产的管理”等十项任务。通过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好社有资产的使用效能。  

  三、强化项目监管  

  泸州市供销社加大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新调整充实了市社项目工作组,同时,新成立了由业务科、财资科、监审科同志为成员的泸州市供销社项目评审组,真正做到对项目申报、审核、实施进行全程监督。按照《四川省供销社系统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项目申报、审批工作流程,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组织项目评审。凡是我市申报项目均由项目评审组会同财政(农发)等部门联合进行实地考察、召开专题会议讨论、按照条件逐项评审,确保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使用合法合规。  

  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工作  

  一是继续强化廉政教育,把学习党章和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作为全年主要学习教育内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和岗位风险意识。二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着力整治“四风”和“三不”问题,着力纠正供销社系统服务三农的行风。三是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活动,严格落实执行省、市纪委相关规定,特别是抓住重要节假日和时间节点,扎实正风肃纪。四是继续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根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三化”建设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