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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供销社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 时间:201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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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昌县供销社

  • 作者:于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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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平昌县供销社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和“术业要专攻”的要求,继续把深化“三项建设”活动与开展“三学三查一承诺”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步纳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并将活动向各企业延伸,“三转”机制得到了较好推进。

  一是组织建设得到加强。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督机关自身建设的实施意见》(平昌纪发[2013]142号)文件精神,县供销社在巩固纪委班子的同时,恢复了监察室,并由县供销社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充实两名纪委委员具体负责纪检监察日常工作;10个基层供销社、9个直属企业也相继配备了监察联络员、纪委委员;同时为确保方便、快捷、及时办公办事,还专门配置了必要的办公设备,做到领导、机构、人员、经费四落实。

  二是能力水平得到提升。今年以来,平昌县供销社按照“三学三查一承诺”活动要求,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与党委中心学习组同步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并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技能练兵,对本系统开展各类督查工作,做到学以致用;同时,积极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刻认识“四风”之害,深度谋划对应之策,真做“三严三实”之人。通过学习与实践,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

  三是监督责任得到发挥。坚持把加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切入点和关键点,不断探索督促各支部履行主体责任的有效方式,及时出台《平昌县供销社纪检工作办法》,明确了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程序,为确保“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提供了制度依据。同时,按要求公开监督电话,落实专人负责受理电话举报,进一步扩大群众监督干部的范围,形成严密的防腐监督网,监督责任在全县供销社系统得到较好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