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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供销社落实省委《意见》突出“三抓”

  • 时间:201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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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昌县供销社

  • 作者:于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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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平昌县委的安排部署,平昌县供销社突出“三抓”,深入宣传讲解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有效推进了“两个责任”落实。

  一是抓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平昌县供销社宣讲省委《意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系统宣讲省委《意见》的统筹、安排及指导等工作,分工明确,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同时,各企业党支部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人员,确保上下对接、互动有序开展宣讲活动。

  二是抓部署落实。按照县委工作部署,做到党委书记亲自主持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宣讲省委《意见》工作,结合本系统实际及时制定宣讲实施方案,明确活动内容、工作步骤、时间安排及责任主体,印发“双重约谈”实施细则及“两个责任”承诺书,确保省委《意见》精神宣讲到位、落实到位。

  三是抓督促检查。围绕党委开展省委《意见》宣讲工作部署和要求,纪委专门负责督促检查各党支部开展省委《意见》宣讲工作和落实“两个责任”、“双重约谈”情况,并认真落实“正风肃纪”行动,扎实开展干部作风督查等工作,为确保省委《意见》宣讲工作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截止日前,县社党委书记亲自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直属企业党政负责人进行集中宣讲1次、分企业宣讲10次,分别签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承诺书》各10份,发出《平昌县供销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约谈通知书》17份,开展日常约谈17人次,进行跟踪督查2次,有效推进了省委《意见》宣讲及“两个责任”落实,确保了本系统风清气正。(于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