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县8.19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抓实平昌县供销社消防安全工作,近日,平昌县社对全系统企业和基层社“十小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整治,有效地净化了该县系统消防安全环境。目前已开展2轮40次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8处,下达整改通知书1份。
检查组主要针对了全系统向外出租后从事商贸、餐饮、住宿、生产加工、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经营等“十小场所”进行了2轮大排查。重点检查了各经营场所消防许可、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是否完备有效;疏散通道、应急出口是否畅通;燃气管线、器具安装使用是否合规;从业人员消防意识、自救常识是否明了;经营业主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操作规程是否具备等方面。
检查中发现,部分场所存在消防意识淡薄、应急预案缺失,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私拉乱接管线,消防许可过期,消防设施、设备老化等问题。
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对能够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进行现场指导整改,对不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检查组当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和经营业主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县社备案,到期未整改到位的一律终止租赁合同。(岳岱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