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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供销社召开专题培训会安排布置总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专项自查及项目建设工作

  • 时间:201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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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绵阳市社

  • 作者:绵阳市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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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供销社根据总社、省社关于对近3年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开展专项复查的工作安排,于11月26日,组织召开全市系统近3年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建设的北川、江油、安县3个县供销社分管领导、业务股长和项目单位负责人专题培训会,安排布置项目专项自查及项目建设工作。

  市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光芬出席会议,传达了省社培训会精神,并对专项自查和2014年项目实施工作进行了安排。她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不走过场。各地要把专项自查工作同反腐工作有机结合,加强领导,严格全面自查。二是要明确职责,认真履职。县社是项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此次自查工作的重点,认真加强领导和督导,要对所实施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不留死角;项目单位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切实开展项目自查工作。三是要领会精神,把握重点。认真学习总社文件精神,把握自查重点,严查立项条件、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管理是否合规。四是要及时整改,修复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修复完善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瑕疵,确保自查的“预防针”取得“免疫”的功效。市社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将联合市农发办进行全面检查。五是要按实施计划,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今年的项目计划已经下达,不得随意变更;要足额落实自筹资金,加强项目管理,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并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县级报帐实施办法》的规定,在项目建设任务过半后,凭据按程序进行报帐,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到帐和正常使用。六是要加强与农发办的协调,获得积极支持配合。保持与当地农发办的沟通协调和信息畅通,以获得更多更好的工作支持。

  市社综合业务科项目工作负责人还对专项自查工作和2014年项目建设进行了安排与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