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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平维权坎坷路 历经风雨见彩虹—平昌县彩印厂资产置换改造纪实

  • 时间:201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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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昌县供销社

  • 作者:何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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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昌县彩色印刷厂是1985年从日杂公司独立出来的生产企业,全部房产仅有江口镇临江路东段两个门面及门面后的简易厂房、通河大桥头高坡上几间破烂的宿舍楼。因条件的限制和市场的制约,该厂于1998年沦为停产状态。在漫长的“三减”中,因企业负债大、负担重,经营门面及厂房以现金补偿的形式接受旧城改造而丧失,唯有通河大桥头的宿舍楼因当时价值不大而得到保留。

  身价不高,开发谈判无优势。该厂职工不甘就此消失,2008年初,经职工大会讨论,决定招商改造全厂仅有的这点房地产。然而占地310平方米的宿舍楼,上面两层建筑面积不过675平方米,早就是安监部门定为的D级危房,残存品毫无价值,反增拆除、外运费用。而且,平整高出公路的高坡坚岩,需要60多万元的投入。在经受“5.12”汶川特大地震房地产市场急转直下的当时,这种条件的开发谈判毫无优势可言,很多开发商望而却步,更多开发商只愿给一定的现金作补偿。最后,在企业放弃一楼门面的条件下,以二楼抬空面积700平方米、三楼70平方米的办公室为置换条件,与一家房产开发商达成开发协议。

  旧城改造,统一开发起变故。就在第一个开发商完成旧房拆除、地基平整、排水沟建设、后山滑坡治理后,政府决定对临江路两桥之间地段的旧城进行整体改造开发。这之间,企业、新旧开发商、政府拆迁办四者之间经历了循环谈判协商和补充谈判协商,涉及交叉违约追究,造成了很多变故,而很多谈判协商缺乏记录、见证、监督,导致房产置换协议前后矛盾、大相径庭。

  澄清事实,旨在对企业负责。2014年初,该厂原宿舍楼地盘上的商住大楼终于建成,到了兑现置换协议的时间了。然而,该厂法定代表人年龄到点退休,县供销社已任命另一直属企业上派到县联社锻炼的党员女干部为该厂新的法定代表人。面对与协议不符的交接单子,这位对该厂过去一无所知的负责人能签收吗?她不愿就坡下驴,而是在党性和良知的趋使下,承受“众怒”和责怪的压力,忍受冷漠和怠慢的对待,排除多种干扰和困难,毅然带领新的班子成员和法律顾问,在多城区、多单位、多职能之间奔走,一忙就近半年时光。

         讨回公道,维护供销社权益。新的班子在翻阅仅存的文书依据中、在每一次变化的过程及事实的考证中,以挖掘多方谈判协商中的疏忽和遗漏导致的缺失、查找各时期合同协议的矛盾和不平等权责约束造成的错点、发现各开发商不按规划设计和擅自违约的事实依据等途径,增加依法纠正置换物的胜算。最终,该厂以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在法庭的主持下讨得公道,长达六年多的社有资产招商置换开发尘埃落定,共获得一楼经营门面6个195平方米、三楼全抬空经营场地641平方米、21楼办公室一套81平方米的返还面积,虽然也承担了相应的违约责任,但赢得了社有资产不容流失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