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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加快做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工作

  • 时间:20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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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德阳市供销社办公室

  • 作者:德阳市供销社经济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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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阳市加快做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工作。
  一是德阳市加快做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工作.支持建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畜牧、林业、水务的技术部门,供销社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资供应、农机作业、技术指导、疫病防治、科学用水、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等各类服务。引导农民合作社与相关市场主体之间的联合与合作。鼓励农民合作社拓展服务功能,开展培训、市场信息、政策法规、业内主体信用评定等多元化、多形式服务。
  二是支持建立农产品现代流通服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市场建设,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作为投资主体参与兴建的交易市场、综合市场,财政、金融部门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完善农民合作社与超市、社区、学校的对接工作,加快农产品流通度,降低流通成本,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完善农资供应物流网络,建立以农资供应商为核心,农资配送中心、农资连锁超市、农资便利店相互配套的农资供应网络,促进农资供应统一化服务。
  三是支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制定实施规划,落实奖励扶持政策。支持开展农副产品销售、农资产品供应、农村生活用品供应进行电子商务服务,提升农村网络配送能力,实现农村各类农产品、日用品、农资产品物流其畅、运转快速。
  四是加快开展农业金融和农业保险服务。鼓励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发展农村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支持银行金融机构与风险控制能力强、信用好的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建立风险比例分担机制,促进农业信用担保公司信贷融资业务的健康发展,将管理能力较强、投资项目较好、盈利水平较高的规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列为优先支持对象,降低准入门槛,增加贷款投放。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依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通过宣传引导、保费补贴等手段调动农户积极性,促进特色农业保险发展,推进和探索农业保险创新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