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达州市达川区供销社系统2014年度述责述廉工作会议召开。区纪委联系室领导、联社领导、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机关内设股室负责人及职工代表、系统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代表共30余人参加会议。
一是精心组织实施。该社按照区纪委的统一安排,纪检组和监察室指导述责述廉对象紧紧围绕文件规定的主要内容认真撰写个人述责述廉报告,采取现场报告与书面报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机关股室的代表、石桥中心供销社、达县供销日杂有限公司等4个企业的代表在会上现场述责述廉,其余述责述廉对象向纪检组报送书面报告,全系统述责述廉工作面为100% 。纪检组有选择性地对述责述廉对象质询问题,要求说明;人大代表、市、区政协委员、联社老领导及服务对象代表现场质询问题共15个,被质询对象都进行了简明扼要、客观真实的回答,没有不廉洁、不作为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通过现场无记名民主测评, 23名述责述廉对象获优秀等次15人、良好等次8人。
二是明确结果运用。该社把述责述廉对象的报告、测评情况等材料装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把述责述廉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个人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述责述廉评议结果未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当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企业负责人不能评为优秀法定代表人或优秀管理人员。
三是更加严格要求。该社系统的述责述廉对象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参与一年一度的述责述廉工作。这项工作的延伸和实施,能够有效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及早发现、及时提醒、防微杜渐,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区纪委案件管理室主任罗喜同志到会指导,他对供销社系统的述责述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为什么要开展述责述廉、如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工作作风等问题进行了讲解,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该社党组书记、主任罗平益同志在讲话中指出:这次会议准备充分;述责述廉对象认识到位,积极参与,认真对待;质询问题尖锐,回答问题客观实在;为进一步加强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罗主任强调:每位机关中层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一要充分认识述责述廉工作的重大意义;二要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检查和监督;三要尽职尽责全身心地做好工作;四要严于律己把自己摆进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