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供销社四举措推进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
为解决城市环境管理突出问题,平昌县供销社及时制定方案,启动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采取多种措施,引导百日行动有效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精心安排。成立主要领导挂帅、主管领导、职能股室和城区企业参与的“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行政办公室合署,落实专人办公。领导干部按挂联的企业,同样挂联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县城区企业对口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与上级建立工作关系,加强衔接和联系,接受指导和监督。各级立足环境现状,全面清理治理对象,统筹规划,周密安排,强力监督,为环境综合治理百日行动顺利推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机关和责任企业按规定对辖区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清理,纳入百日行动,建立台帐,把整治任务分解到分支机构和人头。落实领导条块结合的整治领导责任、行管人员点面结合的整治带动责任、责任人包区包段整治的具体责任。对重大环境问题,由主要领导组织攻坚行动,开展集中整治和源头治理,在彻底消除环境隐患后,移交相关责任人常态治理和管护。
三是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充分利用单位网站、LED显示屏、宣传栏、资料、短信等载体,宣传百日行动的目的、意义、工作任务和进展动态,引导全员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扎实开展环境综合治理“七进”主题活动,引导职工及身边人员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建立“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通报制度,抓正反典型,正推反促,引领百日行动有效开展。
四是严格督导,逗硬奖惩。各级领导对挂包块线的重点环境问题挂牌作战,亲临现场督导,解决整治中的具体问题,攻坚破难,各个击破。职能办公室按照百日整治行动的任务建立进度台帐,逐日统计、逐日检查、逐日报告,坚持每天一报道、每周一通报、每月一考核的督查制度,对督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当场交办、重点问题发督办通知书,限期弥补及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书面通报,对工作不力和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实行监察问责;对行动迅速、成效显著、管护良好的及时表扬,总结推广经验。正反典型认真登记备案,按考评办法加减分值,作为年度专项考评奖惩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