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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供销社强化机关职能管理

  • 时间:201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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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昌县供销社

  • 作者:何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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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平昌县供销社从机关做起,整合职能,加强管理,凝聚职能正能量,为合作经济腾飞保驾护航。

  一是职能三定管理。职能工作实行划职定岗、以职定责、以岗定人,推行目标量化管理,签订责任书,使每一项目标工作有人管、有人抓。职能工作成效纳入职能人员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当年不称职者依法问责,对连续三年不称职者依法解聘。对年度考评获上级表彰或在综合考评中加分的职能工作,按规定给予职能人员一定的奖励。

  二是职能效率管理。为保证职能工作高效推进,对公职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法规管理。加强作息考勤,推行一天双签到,迟到5次(每次半小时)记缺勤1天,扣一天的相关待遇;迟到10次记旷工1 天,按旷工规定处理。全年事假不超过5天,超过的抵公休假,超过公休假的按旷工处理。病假、探亲假等按相关规定、手续和程序执行。根据本部门工作特点,公休假在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执行,由本人提出申请、分管领导安排时间、主要领导审批。

  三是职能效能管理。职能人员根据职能特点,坚持领导成员每月不少于5天、工作人员不少于3天,深入到基层、一线和服务对象开展调研,探索提高职能工作成效的有效路径和方式,创新职能工作方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致力提高职能工作效果,更好地为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