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德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验收评审组在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何荃麟的带领下,到德阳市供销社就“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市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罗跃奎就市供销社认真按照创建标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以及《中共德阳市委关于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精神,深入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工作情况向验收评审组进行了详细汇报。
2014年6月以来,市供销社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法领〔2014〕8号)以及市直机关工委、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活动全力推进法治德阳建设的通知》(德市工委〔2014〕40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专门制定印发了《创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工作方案》(德市供〔2014〕21号),成立了由市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罗跃奎为组长,党委委员、副主任吴善明和党委委员、副调研员王红五为副组长的创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把创建工作纳入机关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社,为供销社加快改革与发展、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领导干部及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法治讲座制度、会前学法制度、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以及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每年年底对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述法测评考核。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机关每周五学习时间,认真组织学习宪法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利用全市供销社系统“法律、文化、知识”三下乡活动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新农村建设“4+3”活动平台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引导农民遵纪守法,勤劳致富,激发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生动力。2014年,“4+3”活动在德阳各县(市、区)开办了15期培训班,培训人次达到了1800多人次。对提高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培养起到了积极作用。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何荃麟对市供销社法治示范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市供销社要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以及市委《关于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法治德阳”建设,坚持联系实际,发挥特长优势,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