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中市供销社纪检监察和相关科室人员,深入各县(区)供销社和部分基层社,重点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和市“九项规定”、纠正“四风”、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党员干部廉洁从政、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督查。市供销社纪委书记李光龙对供销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作风建设等提出了五点具体要求。一要“定责”。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细化党风廉政工作目标,做好“责任归位、责任到位”;二要“明责”。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执行“一岗双责”,消除党风廉政建设就是纪委工作的认识误区;三要“述责”。进一步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措施,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做到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四要“考责”。进一步完善责任考核办法,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与评优提拔挂钩,并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五要“问责”。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履职不尽责、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要严格问责,做到守土有责。
督查组认真汇总了检查工作情况,经过梳理存在各类问题9个,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发放整改通知书3份,警示提醒1人,收到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