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德阳市旌阳区农民合作组织规范化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建设,近期,旌阳区正式启动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部门联合评定工作。
日前,由旌阳区供销社牵头,区委农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畜牧食品局、区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旌阳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部门联合评定制度》、《旌阳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内容涵盖了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详细评定办法,申报、评定程序,管理办法以及监督措施等,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依据。4月正式开展首批区级农民合作示范社部门联合评定和市级农民合作社部门联合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