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4月2日,国务院召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电视电话会议,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国务院召开电话电话会后,自贡市贡井区供销社于4月3日、4月9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了《决定》全文,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措施办法等有了初步的认识。 一是《决定》指明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方向。《决定》是新时期指导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一份纲领性文件,从根本上回答了供销合作社为什么改、改成什么样、怎么改等问题,并对供销合作社进行了新定位,即: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到2020年,要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这个定位为各级供销合作社尤其是县(区)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是《决定》指出了综合改革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决定》指出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紧迫性重要性,认为既面临改革发展机遇,也存在不少困难挑战。有利条件:供销合作社是个老系统、大系统,扎根农村、网点广布,对保障农村市场供给、服务城乡群众具有不可替代作用,尤其是经过多年改革,供销合作社的服务能力有了很大提高,这都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了坚实基础,改革正当其时。困难挑战是:供销合作社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作用发挥不充分。同时,一些地方还存在财务挂账、金融债务、社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等历史遗留问题,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有一定影响。此外,网络信息高速发展,电子商务对传统商业模式的冲击也日益凸显,供销系统固守传统经营理念和发展方式已经难以为继。
三是《决定》明确了综合改革的核心内容。《决定》从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造、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等三个方面明确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核心内容,细化了供销合作社如何改革发展,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增强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