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供销社采取四举措加强学法用法,全力推进依法治社,努力打造法治型供销社。
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县社党委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制定完善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实施方案。方案采用“五定”即:定计划、定内容、定时间、定任务、定领导的方式,每名领导至少领学一项以上法律法规,同时领导干部每年填写学法用法档案。近日,社党委书记、主任李永辉亲自领学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通过学习,提升了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增强了践行法律的能力。
二是组织全体干部学法。建立起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干部法治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学法活动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学习内容等,同时县社利用网络、纸媒、讲座等多种形式拓宽学法渠道,开展经常性法律知识学习,促进学法具体化、制度化、常态化,机关干部学法氛围浓厚。
三是加强法律知识宣传。组建机关法律宣传员队伍,认真开展法律知识“七进”活动。县社党员主动担当法制宣传志愿者,定期深入乡村、社区、学校、单位、企业等开展法律知识普及宣传活动,让法律覆盖到各阶层,让法治文化渗透到各领域。每年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强干部群众宪法法律意识,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社会化、持久化。
四是强化守法用法意识,推进依法治社。用法治引导群众。对涉信涉访群众,积极引导他们尊重法律程序及规定,理性表达诉求,依法解决问题,让来访群众做到自觉守法,通过合法途径保障自身权益;强化依法行政。树立机关党员干部守法用法的法治思维,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履行职责依法,让一切行政行为在法制的框架下行使,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加强执法监督。县社纪委坚持用法律法规管事管人管权,用法治方式来预防和惩治腐败,特别是依法加强对社有资产和农业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定期公开党务政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行为在法治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