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供销社“五个结合”推进社有企业反腐倡。一是坚持与审计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中介、内部审计机构和监事会的职能作用,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将离任审计与年度绩效审计、事后监督和事中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监督成果;二是坚持常规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企业领导人员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自查自纠的目的与任务,增强自查自纠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三是坚持与民主监督相结合。深入推进社务企务公开工作,通过发放社务企务公开征询单、建立公开栏、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对职工群众关心的问题,实行最大限度的公开。切实发挥职工群众在建言献策、加强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四是坚持与行风建设相结合。社有企业要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服务质量,千方百计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的生产、生活服务。进一步加强行风监督,加大假冒伪劣产品惩治力度、坚决打击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坑害消费者行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五是坚持与企业文化相结合。供销合作社历史悠久,有许多优良的光荣传统,也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在新的历史时期和新形势下,要积极推进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利用内网、简报、专栏等载体,扩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企业廉政文化建设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