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精神,加快推进全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工作,借参加总社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高端论坛之机,资阳市供销社、市供销行业协会组织雁江区、简阳市、乐至县供销社负责人一行5人到河北省邯郸市、河南省洛阳市、南阳市供销社考察学习,现将考察情况介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考察组先后到了河北省邯郸市供销社和河南省洛阳市、南阳供销社学习考察。考察组参观考察了邯郸市邯郸县代召供销社社员资金互助服务部、雨垌农业科技公司、丰源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农资配送中心、富成蔬菜专业合作社、德信种植专业合作社,武安市供销社食盐调味品配送中心(河北省省级食盐储备库)、家电配送中心、荣源扫帚专业合作社、南上宋供销合作社社员资金互助服务部。洛阳市书明种植专业合作社、聚客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新安县供销社土地托管中心、建昌农机专业合作社、申正农资专业合作社、新安县华农商贸有限公司,南阳灌涨供销超市、西峡县中国供销豫鄂陕农商大市场,并与三市供销社开展了座谈交流。
邯郸市供销社辖16个县(市)区供销社,14个直属企业,现有干部职工4.8万名,其中市直企业5896人。全系统资产总额62亿元,现有5000多个经营网点,234个市县直属企业,207个基层供销社,62家龙头企业,114个工业厂点。共领办专业合作社693家,组建各类农产品协会 16家。全系统年商品购销额100亿元,工业产值10亿元,重点商品化肥年供应量100余万吨,盐销售总量10万吨,棉花10万吨,农副产品购进额近12亿元,再生资源5亿元,年创利税2500余万元。
洛阳市供销社共有直属企业10家,中专院校2所,县级联合社10家,县直企业 54家,基层供销社132个,干部职工 2万余人,年购销规模40亿元。有各类专业合作社近297个、村级综合服务社近3500个、专业或综合商(市)场46个、高效农业示范园区3个、种养植基地 11个、面积 8万余亩,每年为农民供应各类质优价廉农资30万吨,占全市农资90%以上的市场份额。
南阳市供销合作社成立于1949年,全系统现有12个县区供销社,172个基层社,社属企业公司98家,6000多个经营服务网点,资产总额38亿元,职工3万多人。其中市社直属企业公司9家、星级宾馆两个、供销干部学校一所、3条铁路专用线、7.8万平方米的仓储面积、设有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电子撮合交割仓和国储棉代储库,职工3000多人,资产总额13亿元。
二、主要经验
通过考察学习,邯郸、洛阳、南阳三市供销社综合改革的主要经验和做法是:
(一)积极争取党政支持,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邯郸市被河北省确定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市后,邯郸市供销社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研究供销合作社综合的工作目标、具体内容以及相关政策和措施,确定邯郸县、武安市、涉县、曲周县为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向纵深推进。邯郸县政府每年从财政拿出100万元,用于支持供销社综合改革,对供销社综合服务中心及村级综合服务社进行资金扶持,每新建一个达到市级以上标准的综合服务中心,县财政给予3-5万元的资金支持,每新建一个合格的村级综合服务社县财政给予1-2万元的资金支持;涉县县委、县政府明确以供销社为主导,承担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任务,县财政每年列支10万元,用于开展对农产品经纪人、庄稼医生、农技人员的培训。洛阳市每年设立500万元“新网工程”专项财政资金,支持全市供销社系统经营服务网络升级改造。2009年以来,洛阳市供销社共争取“新网工程”扶持资金3270万元,其中市级1900万元,省级以上1372万元,累计扶持项目41个,一批烟花爆竹配送中心、农资配送中心、专业市场、大型超市等经营服务设施得到提升,服务能力和辐射能力得到增强。南阳市西峡县供销社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同中国供销集团旗下的中国供销农产品批发市场控股有限公司﹙中农批发﹚合作,由西峡县政府提供400亩土地,中农批发公司出资12亿元人民币共同打造“中国供销豫鄂陕农商大市场”,西峡县供销社占20%股份。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涵盖家居建材城、果蔬城、副食百货城、干货调料城、粮油城、名优土特城、仓储物流城七大业态,项目建成后可容纳3000余商户入驻,提供上万就业岗位,年交易额50亿元,利税上亿元。
(二)积极推进新农村流通服务网络建设
为进一步延伸洛阳市供销社系统经营服务网络,洛阳市供销社开展供销社网点全覆盖、供销社标示全覆盖(简称“两个全覆盖”)工作。按照“一县两中心、一乡两超市、一村一门店”的工作思路,通过新建、整合、加盟等方式,在10个县(市、区)的130个乡(镇)、2737个行政村布设经营服务网点3550个。南阳市供销社始终把为农服务、网络建设摆在重要工作位置,建立了一条功能齐全、环境优美、覆盖城乡的为农服务网络重点抓了三项工作;一是恢复服务阵地。积极破解体制转轨变型下处在服务“三农”一线的乡镇供销社发展难题,按照“破产减债甩包袱、资产重组求新生”的工作思路,依法对15个乡镇供销社全部进行了破产改制,累计甩掉经济包袱2000多万元,新组建的基层社通过项目建设、新建超市、物流配送等新途径,积蓄了为农服务实力;二是发展服务网点。坚持开放办社,不论投资方式、人员身份、经营责任制形式,只要承认供销社章程,接受供销社的管理,就都是供销社的网点,和供销社自有的网点一样,享受工龄补贴、生活补贴和服务网络达标升级奖励。对新加入供销社的农村网点,发挥供销社传统经营优势和联合合作功能,提供信息指导、关系协调、资金帮扶、商品配送等“四种服务”,确保每个经营网点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有效益;三是提升农村消费品位。积极适应农村消费需求变化,通过改建、新建、联建等形式,大力发展乡村超市。按照“四个一点”,即公共积累筹一点、招商引资入一点、建筑单位垫一点、门店先期支一点的办法,多方筹措乡村超市建设资金1000多万元,优先对供销社的服务网点免费配置超市货架、统一更换服务标示,严格按照超市量贩经营业态对服务网点进行改造升级。目前,南阳市供销社系统共有超市近700家,顺利实现了服务网点“全覆盖”到超市量贩“村村通”的华丽嬗变,农民在家门口就享受到了和城里人一样的现代消费,加快了当地农村流通现代化进程。
(三)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构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合作平台
针对农民在开展种植、养殖、加工过程中存在的经营资金不足、融资困难等问题,邯郸市供销社按照“严格政策、控制风险、因地制宜、试点先行”的原则,以开展供销资金互助、投资担保等互助金融业务为重点,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拓展为农服务发展新途径。一是试办供销资金互助合作社。按照《河北省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试点办法》,首先在管理运作规范、产业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探索试办供销资金互助合作社,坚持实行金融办、供销社双重监管,以服务社员生产生活为宗旨,按照“封闭性、社员制、民主化管理,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持固定回报”的原则试点。目前,邯郸市供销社系统共组建供销资金互助合作社(部)9个,邯郸县供销社组建了代召、南上宋供销资金互助部,代召供销资金互助部吸纳社员160户,股本金210万元,为98户社员提供小额贷款资金180万元,解决了社员在发展生产中遇到的资金瓶颈问题;二是构建农村投资金融合作担保平台。依托河北省供销社新合作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积极开展农村信用合作担保业务,并与邯郸市相关金融机构对接,面向农民、农民合作社和渉农企业提供资金担保服务。目前,邯郸市16个县(市、区)供销社都设立了河北省供销社新合作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办事处,邯郸县代召、南上宋供销社通过开展金融担保服务,既解决了金融企业怕风险的问题,又为小微企业解决了资金困难。
(四)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托管服务
2013年,洛阳市供销社借鉴山东等地经验,在新安县开展农村土地托管服务试点工作,2014年在全市全面开展。一是选准托管载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社、村两委、龙头企业是直接与农民接触的经营服务组织,具有良好的服务手段和服务能力,洛阳市供销社系统把以上服务组织作为开展托管服务的主要载体,迅速、有效的开展工作。二是强化服务手段。由县级供销社牵头,基层供销社、村两委、自然村负责人、农机大户、龙头企业负责人等参与,共同组建土地托管中心和农机服务队,为农户提供生产、管理、收割等全过程服务。至2014年底,全市累计成立土地托管办公室12个,在基层社、农民资阳合作社、村两委的基础上成立土地托管中心26个,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14个,整合各类农具400余台(套),通过土地托管供应农资1万余吨,种子600吨。三是注重互利多赢。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基层供销社和市属企业通过集中供应实现盈利;托管农户通过直供服务得利,每亩降低生产成本50-70元;村两委通过组织对农户统一供应农资,村集体经济得以壮大(仅从每吨化肥供应中可得返利100元左右);农机专业合作社则提高了工作效率,扩大了业务领域,提高了收益。到2014年底,洛阳市供销社系统共托管土地10.72万亩,洛阳市供销社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农业农村工作先进单位。同时,洛阳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大力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措施和工作目标,2015年洛阳市供销社系统将完成土地托管30万亩。
三、几点体会
(一)推进组织体系创新,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托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要求把供销社打造成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要面向农业现代化和农民生产生活,推动其由流通服务向全程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重点围绕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流通服务、城乡社区服务、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加快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因此,我们要从资阳实际出发,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以基层社改造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体系建设。对经营困难、发展潜力相对薄弱的基层社,撤社留店、区域整合;对维持经营、效益较差的基层社,要重点帮扶,支持发展;对资产较多、经营状况较好的基层社,要通过参股单位超市经营、扩大配送业务等途径,实现新的增收渠道,探索发展联合社;要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积极创办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夯实组织基础。围绕“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的问题,积极探索参与农村土地托管服务模式。以基层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导,流通、加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合同形式约定服务内容,在不改变农民土地收益权的状态下,履行农民受托的各项服务。包括实行统一提供农资、统一耕种、统一管理、统一收割、统一分配的全程式托管服务;或根据农户意愿选择服务内容,实行提供农资、种植、病虫害防治、浇水灌溉、收割、销售等一个或多个环节服务,收取一定服务费用的半托管式服务。
(二)推进经菅体系创新,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经营体系是供销社服务三农的重要载体。我们要按照中央《决定》要求,统筹谋划,抓住关键,突破难点,切实提升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一要把“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作为流通网络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快谋划建设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提升现代化装备水平,强化零售终端的网络化布局。二要发展新型流通业态,引领新的消费方式。要以连锁、直营和电子商务为重点,发展新型流通业态,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要依托系统内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与社会大企业合作,通过直采或直供方式,实现基地与超市的有效对接。三要发展电子商务,提升信息化水平。各县(市、区)供销社要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充分利用总社即将建立的平台,积极组织系统各类经营主体以网上销售带动门店销售,以门店销售支撑网上销售,不断探索“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互动促销的“网上供销社”经营模式,要以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带动日用品、农资、再生资源的电子商务交易。
﹙三﹚培育壮大社有企业,增强供销合作社的实力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指出:联合社机关要切实把握好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加强社有资产监管,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社有企业是供销合作社生存发展的根本所在,也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基础和后盾,抓好社有企业发展是供销社的核心工作,河北省邯郸市供销社、河南省洛阳市、南阳市供销社之所以在当地党委政府及社会上有较高的地位,根本原因是他们的社有企业发展的很好,自身有非常强的实力,从而能带动为农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四﹚主动担当,创新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
全市各级供销社广大干部群众要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精神,敢于担当、勇于作为,认真学习借鉴各地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成功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典型交流、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和推广,复制各地改革发展成果,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