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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供销社传达贯彻县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

  • 时间:201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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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昌县供销社

  • 作者:何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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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9日,平昌县供销社在机关会议室举行专题学习贯彻会,基层社主任、直属企业负责人和机关职能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县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原文学习了县委书记蒲开文、县长李余良的重要讲话,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杨崇浩结合系统情况,就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作了安排部署。

  一要认清扶贫攻坚形势。决胜扶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本县当前及今后的重点工作,县委、县政府已规划了宏伟蓝图,指明了实现目标的路径、方法和举措。作为涉农服务部门,我们必须紧紧围绕这一决定,按照“两步并一步”的总体部署,坚持“三个不动摇”,把握“六个明确”,切实把部门工作融入到扶贫开发工作中去,主动担当功能领域的扶贫开发职责,坚持“两不误、两促进”工作方法,把联系村精准扶贫工作抓实,以扶贫攻坚成效推动供销社阵地和经营资源的快速发展。

  二要准确定位职能工作。扶贫开发涉及到方方面面,我们必须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规划,把扶贫攻坚任务完善到“十三五”目标体系,分解到企业和年份。特别要规划好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基层服务基础设施、农民增收致富长效产业、农资科技推广普及、生产生活便民服务网络等重点项目,分头制定建设方案,加强行业功能建设,以强大的行业功能汇聚扶贫开发正能量,为打赢扶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三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扶贫开发是“十三五”规划的主旋律,基层社和功能直属企业是本系统扶贫攻坚的责任主体,必须高位认识、高度重视、高调发动、高潮推进。要健全组织领导责任,企业党政“一把手”是扶贫开发第一责任人,必须向县社签订“军令状”,对规划的完成负总责;企业党政班子成员是扶贫项目实施的具体责任人,必须挂帅攻坚,全力以赴,精心组织攻坚破难。要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把企业优势人力、财力和物力,首先用于系统扶贫开发工作,优化扶贫攻坚人员工作、生活、成长环境,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全面保障;要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绩效管理,健全考评机制,完善考评办法,坚持责权利对等,充分调动扶贫攻坚人员工作主动性和能动性,推动扶贫开发工作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