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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供销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试点

  • 时间:201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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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wx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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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按照省农工委、省供销社《关于印发<关于扩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广元市供销社积极开展农村资金互助试点工作,推动专业合作社内部的资金互助合作,切实服务好专业合作社生产流通,在做强专业合作社的同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在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的农村资金互助是以服务专业合作社生产流通为目的,在本社社员相互之间进行的非金融性资金互助合作行为。农村资金互助坚持立足农村、服务三农,着眼解决农业农村分散、小额的资金需求,坚持社员制、封闭性、民主管理原则,做到社员管理、民主决策、公开透明,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不对外投资,不追求高收益,坚持独立核算、规范运营,坚持社员自愿、互助合作、风险自担。

  省农工委、省供销社确定广元市旺苍、朝天两个县区为先行试点单位,旺苍、朝天供销社分别推荐星原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旗胜蔬菜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开展试点工作。为做好农村资金互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广元市政府成立了由政府办、农工办、工商局、金融办、供销社等有关单位组成的农村资金互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拟定了《广元市农村资金互助试点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