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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供销社“四强化”督促今年考核目标

  • 时间:2015-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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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昌县供销社

  • 作者:何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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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完成“十二五”收官年各项工作目标,平昌县供销社按照《2015年度全县综合目标考核细则》要求,把各项考核目的督导责任落实到领导和职能人员,以“四个强化”举措,致力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实现。

    一是提升认识,强化目标工作领导。目标考评是检验政府工作部门职能作为、涉农服务成效的重要手段,是检查持续推进党的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主要途径,是检验各级党政战略决策实施效果的必要措施,县社党委、理事会成员和职能人员必须高位认识、高度重视、高调推进、高效抓实年度目标考核工作,摆正位置,履行责任,加强目标考核工作的领导,引领部门超常发挥职能能量,客观反映本部门年度工作实效和供销合作事业当前发展态势,为县委、县政府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二是明确职责,强化目标工作督促。县社党委、理事会成员和内设职能部门必须按照分管、分工、分线的办法,加强对一年来目标工作完成情况的盘点清理,针对差距建立目标台账,制定攻坚方案,把下欠的任务落实到企业、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倒排工序、倒挤时间、倒查责任的方法,坚持一线指导、一线解难、一线检查、一线问责的督导措施,督促目标全面实现。同时,要加强分管领域、职能领域、条块领域的沟通协调,互相搭台配合,保障部分责任交叉重复、划分不清的目标工作顺利实现。

    三是抓实轨迹,强化目标工作软件。职能工作人员要配合主管领导加强目标工作调研,规范工作方案、工作决策、制度保障、实施办法等软件,全面收集目标工作会议记录、阶段报表、进度检查分析、攻坚现场及效果图片等资料,认真挖掘目标工作方式、方法和经验教训,确保各项目标工作思路、实施过程、记录反映等轨迹清晰。

    四是充分准备,强化目标考评自查。职能人员要对照《2015年度全县综合目标考核细则》的要求,逐项开展自查,对比分析,找出成绩和问题,实事求是填写考核表,并将目标工作开展途径、方法、措施、成效形成书面总结,经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查后,及时报送牵头考核职能部门和县社汇总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