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对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逗硬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纠正“四风”和腐败问题,平昌县供销社高度重视,制定节前约谈、节中巡查、节后审查工作方案,有序弹奏反腐倡廉“三步曲”
第一步曲:按时开展节前约谈。双节前夕,县社纪委按照党委安排,对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进行集中约谈,宣布两节期间的“八条禁令”,即严禁用公款购送月饼、购物卡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用公款组织旅游或到景区游玩;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第二步曲:认真组织节中巡查。在“两节”期间,县社纪委、监察室巡查人员分别到县社机关及日杂公司、储运公司、农土公司、双江供销社等单位现场巡查节日期间值班情况;深入部分企业10多个职工家庭了解节日慰问及企业执行八项规定情况,及时发现八项规定执行和“四风”问题情况。
第三步曲:及时进行节后审查。“两节”结束后,县社纪委已组织专人深入企业开展专项监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规定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进行严肃处理,营建党风廉政建设言必行、行必果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