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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供销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时间:201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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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内江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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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内江市供销社党委集中两天时间,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围绕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展开了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市社党委书记、主任蔡金芳同志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就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学深学透《准则》和《条例》。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组织召开党委学习会、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干部职工大会、党支部学习会、党小组学习会和科室集中学习列会,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地学习研读,并围绕“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  争做模范捍卫者和践行者”开展学习研讨活动,确保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筑牢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是要落实好两个责任。要严格按照省委、市委要求,实行签字背书、廉政约谈、述责述廉、廉政提醒等形式,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久传导责任压力,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要进一步落实好班子成员和科室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坚持“严”字当头,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视责任为己任,敢于监督、敢于负责、敢于追责,开展好常态化警示教育,做到早提醒、早发现、早纠正。

  三是要严肃执纪问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着力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市社纪委要一步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以修订后的两部党内法规作为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要紧密结合供销系统工作实际,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作风纪律、工作纪律、项目资金使用、社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供销事业稳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