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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供销联社“四规范”提升资产运行质量

  • 时间:201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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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作者:成都市青白江区供销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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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供销联社“四规范”提升资产运行质量。

  一是规范制度管理。严格执行省、市供销社制订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资产经营的各项管理规定,研究分析资产经营、管理、运作等问题,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区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确保资产管理有章可循。  

     二是规范资产经营。针对租赁到期资产,提前实地调研、走访,了解周边市场租赁行情,制订租赁方案,确保资产有效运作。租赁过程中严格遵循“三公”原则,增强资产经营透明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印制租赁合同文本。2015年,已完成10余宗到期资产的续租工作。  

     三是规范资产维护。针对供销社部分资产老旧,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存在隐患的资产,及时制订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到位,施工前进行招标比选,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施工过程中派专人现场监督,维修资金决算经主任办公会议严格审核,严把质量关和资金审核关,无一例违规行为发生。2015年,整改了大同农贸市场、弥牟酿造厂、太平供销社、代管的集体商业老旧房屋等8处,投入整改资金10余万元。  

     四是规范台账记录。及时登记、更新、补充资产租赁台账信息,定期对台账中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比较,实现动态管理,确保资产台账内容全面、数据准确、账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