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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供销社党委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时间:2015-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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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德阳市供销社办公室

  • 作者:德阳市供销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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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3日,德阳市供销社党委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德阳市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罗跃奎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市委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德委办〔2015〕57号)。强调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党中央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会议要求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把《准则》、《条例》学习作为今明两年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重点,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原原本本、逐条逐项学习法规条文,确保法规入脑入心、悟深吃透,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要用《准则》和《条例》规范自己的言行。必须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践行《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项规范”以及“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对《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各项规定牢记于心,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全体党员干部要顾大局、讲政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