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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供销社实施干部每月履职责任清单管理

  • 时间: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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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本站原创

  • 作者:wx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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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和政绩考评,引导干部涵养严实作风、切实履职尽责,在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和全市脱贫致富、全面小康“双重跨越”中攻坚克难、奋发有为。按照《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广元市干部每月履职责任清单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广元市供销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广元市供销社干部每月履职责任清单管理实施办法》,对管理原则、适用对象、干部提单、审单、公开亮单、多维评单以及结果运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实施办法从2016年开始施行。

  管理办法坚持管人管事管作风、对上与对下负责、定性与定量评价、每月考评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市供销社机关全体在岗干部职工实施每月履职责任清单管理。每月初,由干部本人立足自身岗位职责,突出落实市委、市政府、省供销社和本单位领导班子的重大决策部署、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提出当月须推进或完成的重大工作和经常性重要工作清单,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和职责分工,采取领导干部审或召开会议审等方式,对干部所提清单进行审定,清单审定后,于每月10日前通过政务公开栏和网络、会议等多平台、多形式公开公示,在月底或次月初对标清单,进行干部当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评,月考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并作为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