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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蓬安县委、政府“五给”支持供销社综合改革

  • 时间:201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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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蓬安县社

  • 作者:社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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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蓬安县委、政府“五给”支持供销社综合改革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文件下发后,蓬安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采取“五给”措施加大对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支持    

一是给政策。蓬安县委、县政府正式文件下发了《蓬安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蓬委201567号),方案》明确将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考核范围。  

二是职能。在县供销社机关内设“农村合作经济综合服务股”,专门新增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名,负责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发展与管理。  

三是给资金县财政在“十三五” 期间每年安排不低于100万元资金支持供销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县政府设立发展基金100 万元支持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  

四是给重视县委书记温桂彪,县委副书记、县长蒲国,县委常委蔡良斌以及政府分管领导多次深入供销社调研和指导工作,专题听取供销社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今年县供销社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政府在县财政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专门安排45万元支持供销社新建“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 和电子商务平台。县长蒲国、县委常委蔡良斌多次到“展示展销中心”实地指导,为全市供销系统工作会提供了好的样板  

五是给资产。位于商务中心的原木桥商场交由县供销社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