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蓬安县委、政府“五给”支持供销社综合改革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文件下发后,蓬安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采取“五给”措施加大对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支持。
一是给政策。蓬安县委、县政府以正式文件下发了《蓬安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蓬委〔2015〕67号),《方案》明确将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考核范围。
二是给职能。在县供销社机关内设“农村合作经济综合服务股”,专门新增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名,负责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发展与管理。
三是给资金。县财政在“十三五” 期间每年安排不低于100万元资金支持供销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县政府设立发展基金100 万元支持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
四是给重视。县委书记温桂彪,县委副书记、县长蒲国,县委常委蔡良斌以及政府分管领导多次深入供销社调研和指导工作,专题听取供销社工作汇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今年县供销社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政府在县财政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专门安排45万元支持供销社新建“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 和电子商务平台。县长蒲国、县委常委蔡良斌多次到“展示展销中心”实地指导,为全市供销系统工作会提供了很好的样板。
五是给资产。将位于商务中心的原木桥商场交由县供销社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