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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供销社开展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派驻纪检组述责述廉

  • 时间:201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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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达州市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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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1月29日,派驻达州市供销社纪检组召开机关各科室、鑫侬集团公司和达州经贸学校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会议。会议由驻供销社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陈旭东主持,市社党组书记、主任王华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市供销社机关各科室、鑫侬集团公司和达州经贸学校主要负责人共7名同志向大会进行了述责述廉,2名中层干部向纪检组提交了述责述廉报告。述廉对象就2015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作风建设、个人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向大会进行陈述,参会人员结合平时了解的情况,向述责述廉报告人进行了询问,纪检组长陈旭东对每名述廉人进行了点评,对今后在廉洁自律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应注意的风险点进行了提醒,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提出了具体要求。最后,参会人员对9位述责述廉对象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民主测评。  

   会上,纪检组长陈旭东要求: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中层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性;二要深入查找自身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从小事小节抓起,防微杜渐;三要加强《条列》《准则》等条规学习,做廉洁自律明白人,坚决守住底线,莫踩红线;四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履行“两个责任”,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已,起好示范表率。  

  会上,党组书记、主任王华平强调: 2015年我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的非常好,廉洁意识、纪律意识、担当意识树起来了,全年无违规违纪事件发生,形成了风清气正、创新务实、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良好局面。下一步,一要抓住关键,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做到正人先正已;二要 “廉”字当头,把纪律挺在前面;三要统筹协调,正确处理好廉洁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四要突出重点,严格管控风险;五要坚持常态,始终保持廉洁自律;六要注重督查,始终做到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