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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供销社落实领导干部五项责任

  • 时间: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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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昌县供销社

  • 作者:何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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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推进领导作风建设中,平昌县供销社严格清理职能,按照党政两条线,在领导成员中合理分配,落实责任,明确主体,分工协作,相互负责,共同促进,推动各项工作协调运行、同步发展。

  一是党政工作领导责任。按照领导职数编制,立足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系统实际,把各项工作落实到领导职位,使每一项工作有领导分管,有职能人员主抓,实现职能工作领导责任全覆盖。

  二是重点工作一岗双责。对安全、信访、稳定、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除落实主管领导外,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员有责”的原则,落实到分管领域,由分管领导协同负责,共同抓落实。

  三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既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也落实党委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负责制,党员领导干部同时向系统作出承诺,个人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政纪律,引领分管领域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制止“四风”,正风肃纪,促进党风正风不断好转。

  四是职能工作指导责任。领导干部按照分工,指导对应的职能人员,按照行政风格建立职能工作方案,理顺行政秩序,正确行使指导、督促、监督、考核职责,推动职能工作上水平。

  五是企业工作挂联责任。根据领导干部分管工作的重点,落实对基层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的挂联责任,坚持在业务旺季和攻坚突击中进驻企业,重点指导,一线出谋划策、协调关系、解决问题,促进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