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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供销社在广汉市高坪镇正式启动2016年新农村建设“4+3”惠农活动

  • 时间:201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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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德阳市供销社办公室

  • 作者:德阳市供销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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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阳市供销社和省商贸学校从2013年起开始,连续4年实施新农村建设“4+3”活动。通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组织、院校智力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的四方联动机制,以实现提高农民合作组织经营管理能力、提升为农服务体系功能和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为目标,采取“送教下乡”、“职业学校+农民合作组织+农户”等多种培训形式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学历教育培训。从2013年4月新农村建设“4+3”活动启动以来,已开展52期培训,培训农民合作社经管人员达到5400多人次。内容涉及涉农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与践行、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合作社法人培训、电子商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内容。
  2016年3月15日,德阳市供销社和省商贸学校在广汉市高坪镇联合启动2016年新农村建设“4+3”惠农活动,省商贸学校讲师陈妮为70多位农民合作组织经管人员讲授了农村电子商务基本知识。今年的“4+3”惠农活动将围绕“维护农民合作社成员合法权益、增强合作社发展内生动力”的要求,重点对农民合作组织的经管人员进行规范组织机构、规范产权关系、规范经营服务、规范财务管理、规范盈余分配、规范信用合作、规范社务公开、规范档案管理等为主的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培训。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快速增收为目标,坚持依法办社,进一步指导规范农民合作社组织形式和运行方式,完善规章制度和内部治理结构,提升组织功能和运行水平,使农民合作社真正成为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
  在培训中紧紧围绕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德阳”的目标,建立培训会前学法制度,将法治宣传贯穿于整个培训工作当中。重点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通则》、《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婚姻法》、《工伤保险条例》、《信访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进行宣传。采取“以案说法”“你问我答”的方式,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赡养案件以及劳动用工纠纷等基层农民群众关心的法律知识进行讲解。通过培训,使农民合作社经管人员对运用法律法规有更直观的认识,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学法、用法,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法治氛围,培养更多的乡村“法律明白人”,提高我市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