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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供销社“四个自觉”落实三项创建工作

  • 时间:201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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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昌县供销社

  • 作者:何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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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平昌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暨省级宜居县城和第四届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大会”精神,平昌县供销社结合全系统综合改革、全面发展实际,以“四个自觉”狠抓贯彻落实。

  提升认识,增强思想自觉。创建全国卫生县城、省级宜居县城和省级文明城市,是建设宜居宜业、安全和谐、文明活力发展环境的需要,是适应发展新要求、顺应群众新期盼的需要,是改善民生、推进脱贫攻坚的现实选择,是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企业领导班子必须高度重视,及时把三个创建工作大会传达到全体职工,使全体职工了解会议精神,掌握李余良县长讲话要义,统一认识,坚定“搞好三个创建就是建设美丽县城和美好家园”的思想基础,自觉把创建思路统一到“统筹协调、创新推动、绿色人文、开明开放”等理念上来,把创建行动统一到支撑产业、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建设工作取向上来。

  明确目标,增强责任自觉。三项创建工作涉及领域广泛、内容广泛、目标广泛,是三项系统复杂工程。各企业必须对照各个总体实施方案,找准本部门、本企业的创建任务,与供销合作社发展经营资源、创优发展环境、开发新型业务、培育服务功能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制定本部门、本企业的创建方案和目标体系。要从目标内容出发,按照各个层面的关联要素,把创建任务分解到企业、分支机构和人头,层层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人人有责”责任体系,落实创建工作“一把手”领导责任、分项创建主管领导直接责任、职能机构督导责任、创建单位具体责任。加强责任考核和管理,以层层积极履责、人人努力尽责的工作境界,营造创建氛围,推进创建工作。

  全心投入,增强行为自觉。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三个创建工作的调查与研究,明确各项创建内容指标体系和要求,选择恰当的创建路径、方法和举措,在主管和分管范围内讲清说透,引领创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实施责任人要围绕实施方案,结合实施对象个性特征,研定具体实施办法,细化到部位、环节和步骤,创造性开展创建工作。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按照创建难易程度,引领单体主动履责、单位协同履责、系统攻坚作战,促进创建工作整体推进。建立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要根据企业创建任务预算创建经费投入,提前筹措到位,专户管理,及时足额供给,为创建工作持续推进提供强力保障。

  强化组织,增强领导自觉。各企业必须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挂帅、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参与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职人员办公,与县联社和政府职能部门对接,加强工作联系和衔接。领导干部要亲自调研、亲自谋划、亲自安排、亲自督导,坚持定时在创建一线督战,现场解决难题,为创建单位排忧解难。要组织巡查队,深入企业和现场督促进度、检查质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偏问责,切实保障创建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