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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供销社强化企业综合目标绩效考核

  • 时间:201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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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昌县供销社

  • 作者:何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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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城乡服务市场主体建设,强化为农服务作为,充分展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成果,平昌县供销社认真总结企业工作考评经验得失,立足改革发展目标,制定和完善2017年考核办法,为各项工作同步、协调推进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分类设置,优化目标体系。按照评分目标、加分目标和扣分目标框架,分别设置基层供销社、直属企业经营目标体系和保障目标体系,量身定做职能股室目标体系。经营目标包括综合业务、财务及实力、组织及体系建设等共12个目标,保障目标包括综合改革、三大底线、信息宣传、组织保障等共11个目标,内设股室根据“三定”方案把职能目标化、具体化、标准化。加分目标设置加分条件和加分情形,对照加分,单项加分不超过设置分值的一倍;扣分目标设置扣分条件和扣分情形,对照扣分,单项目标按设置分值扣完为止。

  二是坚持程序,严格考核办法。年度目标实行企业自查、职能审查、重点抽查、综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企业自查是被考核单位年终按目标完成情况逐项自查,在次年1月15日前向县社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报送自查报告、自查得分表、轨迹反映及加分佐证资料。职能审查是职能股室根据对被考核单位单项目标完成过程、时效等情况的掌握,审查真实性、准确性,向考评领导小组报告审查情况并提出评分建议;重点抽查是领导小组汇总职能审查情况,组织人员深入重点企业进行实地抽查验证;综合考核是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牵头,会同职能股室逐项审查被考核单位各项目标自查得分、审查和抽查评分情况,界定加分、减分情形,组织测评,汇总得分,按类别以得分高低排位通报。

  三是广泛应用,发挥考核威力。根据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企业年度效益工资等级及金额;作为先进企业评选重要依据;作为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述职重要依据,连续两年排名后两位的企业,班子成员集体辞职;作为机关职能人员评先、晋级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