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贸学校、四川省贸易学校: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为推进直属学校校务公开全流程、全过程、制度化、标准化,以民主公开促进民主监督,强化民主治理,更好保障落实教职工和学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更好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学校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现就进一步加强直属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学校党委要定期研究校务公开工作,把握原则要求,做好工作部署,研究具体举措,把党的领导贯穿校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积极稳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
(二)坚持求真务实。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事项、国家有明令禁止的事项外,应当公开的要全部公开。要及时回应教职工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避重就轻,公开实事求是,结果客观公正。
(三)坚持依法公开。要树牢法治思维,遵守纪律和规矩,严格依法办事,科学规范校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增强严肃性和公信度,提升法制化、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四)坚持积极稳妥。注重校务公开与党务公开衔接联动、统筹推进。既要注重规范操作,也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方法,提升校务公开的实效性,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主要内容
根据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需要,下列事项原则上应予以主动公开:
(一)学校发展。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年度(学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校长工作报告。
(二)组织机构。学校组织机构及班子成员分工,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等校内机构的增设、撤并及人员组成。
(三)议事决策。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定及执行情况,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研究事项中可以公开的内容。
(四)干部管理。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后备人才的选拔、使用、管理和监督,廉洁从教制度规定及落实情况等。
(五)师资队伍。教职工队伍的交流调动,新教师引进,教职工职称评定,培训、进修方案或制度,廉洁从教情况等。
(六)学生管理。学校招生考试,学生教育管理,学生关爱与资助等。
(七)经费使用。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教育收费,大额经费支出,大件物品采购,基建项目招标,日常经费收入支出等。
(八)工资福利。工资保险,绩效工资方案及发放,班级管理团队经费发放,重大节日和对因病致贫等特殊群体的走访慰问,其他工资福利分配等。
(九)评选表彰。面向教职工和学生的各类评选表彰情况。
(十)考核奖惩。学校及个人年度(学年度)考核,师德考核,述职评议、民主评议的结果,学校及个人奖惩等情况。
(十一)遵规守纪。遵守八项规定,执行请销假,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清理规范“吃空饷”、企业兼职(任职)或出资办企业、因公因私出国(境)及证照按规定持有等需要公开的事项。
(十二)其它应当公开的事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其他事项,教职工和社会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或者党员教职工和社会认为有必要公开又不涉密的事项,根据规定需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三、公开方式
根据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和范围,倡导简便直观、灵活多样,便于教职工和家长参与和问询。
(一)会议公开。定期召开党组织会、全体党员会、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会、离退休职工会,传达上级党组织和主管部门政策要求,研究讨论学校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并予以公开。建立并落实重大情况通报制度,对重大事项在规定范围内通报。
(二)阵地公开。在学校关键位置、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开栏,建立宣传走廊,在学校网站设立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更新需要公开、能够公开的政策制度等事项,积极回应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关注的热点问题,充分展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教师风采、学生成长情况。
(三)媒介公开。以学校内部通报、简报等形式,传达上级和学校部署要求,书面通报工作进展。对重大事项且必须公开的,可通过学校网站发布。发挥互联网快速、便捷优势,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随时发布有关政策信息,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
(四)协商公开。设立校务公开信箱、举报箱和咨询投诉电话,专设校长公开信箱、校长公开电话,设立校长公开接访室,建立校长接待日,主动接受批评和监督,定期研究解决教职工、社会的意见建议,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可适时邀请教职工和学生代表参与学校改革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时间和方式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长期公开与阶段性公开相结合。凡属上级要求公开的事项,均应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公开;对学校制定的、不涉密事项,要主动公开;对教职工和社会要求公开的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不便公开的,要做出具体说明;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工作。
四、公开程序
(一)提出。学校党委牵头研究制定校务公开方案,编制公开目录,制定公开制度,组织实施公开。对每项公开事项,要由相关科(处)室提出公开建议,拟订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间、方式等。
(二)审核。学校党委会同相关科(处)室,对公开内容的必要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必要时可报请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三)审批。召开学校党委会议,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研究后,依照职权进行审批,超出职权范围的,可按程序提请上一级党组织报批。
(四)实施。具体承办的科(处)室按照审核审批意见,按照规定内容、程序、方式进行公开,并通过相应渠道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并及时反馈。对需要二次公开的,可按规定程序提请审核审批后再次公开。
(五)归档。每次校务公开结束后,对有关资料、结果等及时整理立卷、归档保存,做到档案完备,资料齐全,便于查阅。
(六)反馈。对校务公开工作过程中,教职工和家长等利益相关者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质疑等,要及时予以反馈,并对校务公开工作予以完善和规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直属学校加强校务公开工作,
对于推进民主监督,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和参与性,凝聚教育改革发展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人事教育处要通过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跟踪督查检查。直属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是校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研究部署和协调推进,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制度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实。
(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各直属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务公开内容提报、审核、审批、发布、反馈等制度,严格把好内容审核关、时效控制关、程序操作关、群众监督关、评议检验关、长效机制关。要组建校务公开监督员队伍,设立校务公开工作电话,广泛征求和听取教职工和社会的意见,及时收集和处理群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要建立校务公开负面清单,系统梳理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细化明确不予公开的范围,全部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并及时调整更新,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要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处理好校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要强化考核评价,将校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对学校的学年度考核范畴。
(三)统筹兼顾,服务发展。校务公开要与学校实际情况结 合起来,积极拓宽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确保校务公开稳步有序推进。要与党务公开统筹结合,以党务公开带动和促进校务公开。要与提高办学满意度相结合,以校务公开汇集各方智慧,凝聚学校发展合力,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