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开放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商发〔2021〕23号)文件要求,按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流程和相关要求,我社拟推荐互助合作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刘蓉同志作为“四川省开放发展先进个人”候选对象。
现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省供销社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
联系电话:028-86755034(省社人事教育处)
028-86744438(省社机关纪委)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