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本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提升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按照绩效评价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四川省供销社)通过比选方式选取符合条件、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中介机构,对全省供销系统2021年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省级综改资金)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供销社2021年度省级综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
二、目标要求
评价年度:2021年度
评价资金规模:项目资金总量6690万元,选点评价项目资金总量至少达到资金总量的30%。
评价内容:对照《2022年省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完善专项预算项目特性指标和个性指标,选点进行评价打分,撰写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承接标准
(一)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四、资金预算
本次开展绩效评价的所有费用(包括中标单位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及租车费等)均包含在报价中,费用控制在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元整(¥135,000元)以内,报价超过此限额无效。
五、确定中标的方式
本项目的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比选方案等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对具体的比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以总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单位的评标方法。
六、报名和资料递交要求
(一)各参选单位于2022年4月2日18:00前将密封后的参选资料(具体见附件,逐页连续编码并加盖骑缝章)当面送交至成都市青羊区锣锅巷122号省供销社509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86612091。
(二)报名竞聘的单位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将作为无效报名处理。届时,经省供销社评审后,确定中标单位,发布评审结果公告,与中标单位签署服务合同。
(三)本公告仅在四川供销合作网(https://www.scco-op.com/)上发布。
附件
备注:参选机构须提供一份本机构综合情况。综合情况主要介绍机构规模、经营业绩、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团队协作及社会影响力等情况;以及指派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