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计划,今年以来,平昌县供销社加大农村三级基层组织建设力度,力求实现三个百分之百,即片区中心基层供销社改造提升百分之百,镇级供销社恢复性建设百分之百、村级供销社服务辐射面百分之百。
一是规范中心供销社建制。按经济流向加大10个中心基层供销社建设,对应县供销社内设机构健全中心基层社行管办事机构,按经济流量在5至10人内定编、定人、定岗,力求机构不少、人员不增、效能不减,独立履行辖区为农服务业务经营决策、管理职责,打造片区决策中心、指挥中心、控制中心。
二是建立镇级供销社组织。在现有行政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设置镇级供销社,为中心供销社的分支机构,接受中心供销社流转计划和经营责任管理,理顺“五统一、五相对独立”管理模式,即统一网络流转计划、相对对立经营,统一财务指标口径、相对独立核算,统一经济运行规则、相对独立管理,统一经营责任制度、相对独立考核,统一企业积累标准、相对独立分配。
三是合理布局村级供销社。按经济、交通、产业流向,采取村社共建、党建带社建、三社融合等办法,在居中地带设立村级供销社组织,形成一社辐射多村,边缘村落以便民店、代购代销店的形式代行服务,实现服务居民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