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省供销社《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20〕408号)和省供销社《财政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度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要求,按照《2023年度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方案》,省供销社于11月29日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工作。
评审专家对省本级4个项目、县(市)区16个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项目、12个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和16个基层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项目进行分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监督电话:028-86629167
下载附件:2023年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结果已调整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