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

宜宾市江安县供销社专题学习《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

  • 时间: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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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江安县供销社

  • 作者:记者 蒋永飞 通讯员 刘云磊 钟雁 冯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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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下午,宜宾市江安县供销社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基层社、社属企业负责人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全文,并结合当前新时期供销社实际,对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讨论解读。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由2023年3月30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把规范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维护供销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纳入法治化轨道,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四川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供销事业工作、提高履职能力的重要指南和根本遵循。

通过本次专题学习会,与会人员对《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出台背景、意义、规范标准等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学习再次加深加强了对供销合作社的所有制性质和主体地位、供销合作社上下级关系、社有企业社有资产、三会制度、服务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的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更好地应用《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来推动工作指导实践,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