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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供销社机关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时间:201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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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财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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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

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 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 


2. 研究制定全省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3. 在政府授权下,承担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储备、调运有关救灾物资的工作。 


4. 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研究供销合作社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了解、反映供销社系统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 组织全省供销社系统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等中介服务组织,加强商品供求、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6. 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7. 监督和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 


8. 参与国际合作,密切经济、技术交流活动。 


9. 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


1. 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坚持正确的改革取向,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成为承接政府“三农”工作服务职能的重要载体。准确把握改革任务,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对一些重大改革举措要科学论证,把握好节奏和进度,稳步有序推进。 


2. 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加快基层组织向乡村覆盖,加快基层社向乡镇覆盖,加快农村综合服务社向村级延伸;积极参与城镇化、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确保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庄稼医院建设进度完成。提升基层经营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标杆基层社、星级综合服务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指导基层组织开展流通、加工、储运、技术、信息等综合服务,加快基层供销社土地开发和资产设施的改造,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引领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积极组建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合作经济领域的主导作用。完善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股权分红、盈利返还机制。推动网络覆盖广、服务能力强、同农民社员联结紧密的基层社率先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切实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加大对基层的政策支持和对基层干部职工的培训。


3. 大力推进规模化服务。完善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加快进行“农资物联网”建设试点示范,推广农产品“网上交易+线下实体店配送”的交易模式,加强特色农产品的网上营销。探索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增强统筹协调能力,及时掌握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创新规模化服务机制,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和农业规模化服务机制。 


4. 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企业改革,着力抓好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改革、经营结构改革、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改革,创新经营模式,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巩固和提升企业经营质量和水平。强化企业监管力度,完善企业绩效考核办法。


5. 加强系统行风建设。深入推进第二阶段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务实管用、配套衔接的践行群众路线的制度机制。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六条禁令”。继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高度重视和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完善应急处理机制,严格问责管理。


二、部门概况


省供销社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省供销社机关)1个,事业单位(两所学校)2个。两所学校未纳入此次公开范围。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省供销社机关收入预算总额为3376.0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303.19万元,上年结转72.8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376.0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865.35万元,医疗卫生83.4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85.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8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6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省供销社机关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对全省供销社系统工作的指导,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等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供销社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供销社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企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5.3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以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困难补贴。


(二)医疗卫生支出83.4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


(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85.4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四)住房保障支出81.8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五)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60万元,主要用于对国家重要商品物资的储备补贴。


附件: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点击下载).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