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供销社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全省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和发展,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3.在政府授权下,承担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废旧物资、农副产品的经营、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储备、调运有关救灾物资的工作。
4.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研究供销合作社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了解、反映供销社系统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组织全省供销社系统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等基层组织,指导金融互助、消费、住宅、保险等领域合作社发展,加强商品供求、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6.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发展土地托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型业务,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搞活农村商品流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7.监督和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
8.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供销社行业特点、系统优势,全力做好脱贫攻坚。
9.参与国际合作,密切经济、技术交流活动。
10.承担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四川省供销社2020年重点工作
1.创新为农服务机制。一是加强指导督导。指导各地对标对表中发〔2015〕11号和川委发〔2016〕22号明确的目标任务,开展自查自评,全面梳理评估改革推进情况,查找短板和薄弱环节;建立改革任务台账,列出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督促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改革目标任务。协调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督查,做好迎接中央农办的专项督导工作,确保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顺利通过检查验收。二是推广试点经验。督促各地建立健全双线运行体系,不断推进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创新,在完善联合社治理机制、建立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推进社有企业改革转型等重点改革任务上扩大改革成效。三是完善治理架构。以联合社机构和“三会”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快完善县以上供销社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筹备召开省供销社第七次代表大会。力争到2020年底,设立供销社机构的市、县全面建立联合社“三会”制度,实现联合社机构和工作“双覆盖”。修订完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职能职责。
2.健全为农服务网络。一是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着力提升基层组织经营服务实力。指导各地供销社抓住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机遇,推动在乡镇“三定”方案中明确供销社工作职能,调配加强供销社工作力量,积极承接运营乡镇撤并后的闲置资产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加大农村综合服务社新建提升、提档升级力度,加强空白、薄弱地区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二是推进开门开放办社。按照全国总社指导意见,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规范开门开放办社。强化与农民的联合与合作,推动基层社逐步办成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三是推进“三社”融合试点。按照省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试点实施方案,指导5个试点县(区)按时完成试点任务。四是深化新型“农合联”试点。积极探索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协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深化“农合联”建设试点的实施方案,在有条件的市、县深化试点。规范建立农合联组织体系,在市、县两级组建“农合联”,鼓励县以下发展产业型“农合联”,推动涉农服务资源整合,发挥综合服务平台作用。
3.提升为农服务水平。一是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民工程。围绕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建设开展全产业链条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创新为农服务方式,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发挥庄稼医院科技服务功能作用,争取实施更多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项目,推动由流通服务向全产业链条服务转变。二是发展农村会计综合服务。制定供销社会计综合服务建设指导意见,指导内江、宜宾、乐山等地拓展农产品居间交易、融资对接等综合性服务,支持省供销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挥好全省会计服务体系建设的牵引工作,增强技术服务和业务引领作用,推动农村会计综合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化服务、信息化支撑、一体化运营、品牌化发展,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小微企业等农村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提供财务管理、政策咨询、信息统计等综合服务。三是稳步推进供销金融服务。指导现有资金互助、信用合作组织规范发展,加强与供销主营业务的紧密联结。探索供应链金融试点,示范推出适合供销产业链的融资产品。做实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四是补上冷链物流短板。抢抓国家启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的政策机遇,认真落实全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2020—2025年)建设规划,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稳定的农产品乡村物流网络体系。搭建四川省冷链物流信息平台,建立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全程的冷链物流体系。五是构建农产品“双向”流通体系。以社有企业为龙头引领带动,以解决农产品销售难为切入点,加快发展全省系统农村电商业务。六是参与“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发挥供销社系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优势,介入农村环境整治,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深入推进“绿色农资”行动,推动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有机结合,开展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双减”行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4.优化供销扶贫模式。一是全面落实定点脱贫责任。发挥系统优势助力精准脱贫,全面履行好定点帮扶职责。坚持尽锐出战,整合优势资源,加大帮扶力度,突出产业扶贫和智力帮扶,助力帮扶地区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确保如期脱贫,真正脱贫。二是深入推进产业扶贫。立足行业特点,进一步推广“供销社+小农户+贫困户”的扶贫模式,帮助小农户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和其他新产业新业态,推进产业扶贫,帮助贫困农户增收致富。继续安排3000万元资金,支持15个深度贫困地区供销社建设优质农产品销售流通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三是扎实推进消费扶贫。加快构建贫困地区优质农产品供销体系,依托省社企业做好“四川扶贫”集体商标的审核和运维管理。发挥省社企业龙头引领作用,以贫困地区农产品“以购代捐”为切入点,对接“扶贫832平台”,用好“四川消费扶贫网”平台,组织特色优质扶贫产品上线销售,组织贫困地区优质特色农副产品参加展示推介活动,推进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产品更多地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超市、进食堂,推动消费扶贫。四是持续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用好广东“四川扶贫”公益标识产品展销平台,加强与浙江供销社系统合作,推进四川扶贫产品外销。
5.强化为农服务保障。一是强化拓展主题教育。组织系统党员干部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学笃信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抓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二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从严治社,强化党风廉政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改革发展环境。三是强化对外合作交流。持续推进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和落实,提升战略合作层次和水平。做好对外交流活动的备案、统计工作。加强与国内外组织和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供销社系统经贸交流合作。四是强化财务审计管理。建立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抓好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政资金项目管理制度。指导推动系统社有资产清查核资工作,建立完善供销社资产台账管理制度,加强资产运营管理。按照审计厅项目专项审计整改要求,认真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及时完善制度、强化内控、堵塞漏洞。五是强化绩效评价管理。落实省级社有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酬管理及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省社直属学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做好省级社有企业、省社直属学校、省社机关工作绩效考核工作及省政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工作。做好对市(州)综合业绩管理工作,指导市(州)联合社完善对县级联合社的综合业绩管理机制。六是强化安全应急管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七是强化依法行政施策,坚持依法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川省供销社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四川省供销社机关、四川省商贸学校、四川省贸易学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供销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22.51万元、事业收入283.00万元、上年结转3513.39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7952.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9.0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71.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5.2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10.00万元。四川省供销社2020年收支总预算11018.90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60.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3513.39万元,较2019年上年结转3720.47万元减少207.0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供销社2020年收入预算11018.9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513.39万元,占31.8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22.51万元,占65.55%;事业收入283.00万元,占2.5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供销社2020年支出预算11018.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46.01万元,占52.15%;项目支出5272.89万元,占47.8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供销社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735.90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27.1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3513.39万元,较2019年上年结转3720.47万元减少207.08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35.9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7669.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9.0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71.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5.2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1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供销社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22.5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79.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标增加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4155.97万元,占57.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03万元,占3.89%;卫生健康支出129.07万元,占1.7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71.24万元,占20.37%;住房保障支出275.20万元,占3.8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10.00万元,占12.6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2020年预算数为3985.9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两所学校的在职职工基本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以及学校教育发展资金,包括学校信息化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区管理等专项资金;
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2020年预算数为110.0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经费和学校专业实训室建设;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0.00万元,主要用于省社机关培训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76.0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省社机关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28.5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省社机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0年预算数为76.4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省社机关离休人员生活补助和630人员困难补助;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94.6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省社机关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34.4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省社机关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241.9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省社机关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227.55万元,主要用于省社机关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70万元,主要用于省社机关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26.2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省社机关的住房公积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0年预算数为148.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省社机关职工的购房补助;
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棉花储备(项)2020年预算数为150.0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重要商品物资棉花的储备补贴;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化肥储备(项)2020年预算数为760.0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重要商品物资化肥的储备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供销社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63.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58.86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61.78万元、津贴补贴576.55万元、奖金35.71万元、绩效工资754.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3.7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73.5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9.4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4.41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7.65万元、住房公积金333.9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1.54万元、离休费115.07万元、生活补助4.25万元、奖励金0.1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47万元。
公用经费1004.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8.84万元、印刷费5.00万元、水费8.00万元、电费22.00万元、邮电费10.00万元、物业管理费73.00万元、差旅费363.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5.00万元、维修(护)费41.20万元、会议费45.00万元、培训费66.00万元、公务接待费14.80万元、劳务费5.00万元、工会经费49.05万元、福利费35.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9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4.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6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供销社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5.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5.00万元,公务接待费14.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9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25%。主要原因是: 2019年省级调整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全部保留在省财政。执行中,财政厅会同省委外办(港澳办)根据我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20.00万元。
2020年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15.00万元,计划用于省社机关5人组团赴澳大利亚、新西兰考察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基地、农产品加工、流通新业态、新模式。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社机关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职能所需,以及两所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所需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增长64.29%。主要原因是2020年下属省贸易学校申请公务用车购置经费30.00万元,省机关事务局批复同意学校采购,经费在年度预算中列支。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轿车13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30.0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90万元,用于13辆一般公务用车(轿车)的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对全省供销社系统工作的指导,对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工作等公务活动以及机要交换所需。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供销社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供销社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四川省供销社下属省社机关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32.8万元,比2019年预算521.59万元增加11.21万元,增长2.15%。主要是2020年年初预算新增因公出国(境)费用1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四川省供销社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93.6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复印件、打印机、台式电脑、家具等设备,以及物业管理,车辆的维修、保险、加油等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四川省供销社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3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0.00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四川省供销社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政策性房租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支出。
5.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指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棉花储备(项):指棉花专项储备的有关支出。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化肥储备(项):指化肥专项储备(包括化肥淡季商业储备、救灾化肥储备等)的有关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2020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