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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召开学习贯彻《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专题宣讲会 杨武秀出席会议

  • 时间: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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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泸州市供销社

  • 作者:王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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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泸州市召开学习贯彻《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宣讲会,四川省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一级巡视员杨武秀到会开展《条例》专题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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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杨武秀就《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制定的主要原则及思路、重点内容及背景考虑等内容,进行了系统阐释和深入解读。

杨武秀指出,《条例》出台是四川省供销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对规范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推动供销合作事业的健康发展,在供销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为供销合作社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中发挥独特优势作用,提供了法律依据,是依法推动四川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行动指南。

杨武秀强调,要认真抓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完善“三会”制度,加强社有企业、社有资产管理,推进全面从严治社;要全面落实责任,制定配套制度、做好政策承接,形成贯彻落实合力;要全面推进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着力推进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长缨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对于依法引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保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持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现实重要意义;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各项内容,各级各部门要赋责赋能,支持供销社发展;要多措并举,加强《条例》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学习,营造贯彻落实《条例》的良好氛围,聚焦全市中心工作,持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加快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为助力乡村振兴,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贡献供销力量。

泸州市各区县党委或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市人大农业农村委、市政协农业农村委分管负责同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和市、区县供销社机关、社属企业相关负责同志、基层社负责人代表12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