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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条例》内容 全力助推乡村振兴——达州市宣汉县政府常务会学习贯彻《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

  • 时间: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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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宣汉县供销社

  • 作者: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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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日下午,宣汉县委书记、县长陈军主持召开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学习了《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汉县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侯军对《条例》的主要内容、特色亮点进行了解读,陈军就贯彻落实提出意见。

会议指出,《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规范供销社的首个省级地方性法规,是全省供销合作事业创新发展的法律支撑,为持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助推乡村振兴提供了重要遵循。

会议强调,一是加强经营管理。全县供销系统要进一步理顺经营管理和运行机制,建强基层组织,进一步拓宽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各级各部门要支持供销社及社有企业发展,把社有企业发展成为“三农”领域的龙头企业,把供销社建成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生力军。二是加强资产管理。县社机关切实承担起社有资产监督管理主体责任,抓好社有资产管理,履行好社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职能,积极做好社有资产的产权登记和确权工作,盘活社有资产。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结合供销工作需要,通过开放办社等方式吸收“三农”领域领军人才,着力破解制约深化综合改革的人才短板问题,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能力过硬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推动全县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