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广元市委书记何树平主持召开八届市委常委会第91次会议,会议学习了《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
会议强调,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是推进新时代“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条例》是十八大以来首个省级层面出台的规范供销合作社的法律法规,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为进一步规范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维护供销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法律依据,在供销社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供销合作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统筹推进,通过委托、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鼓励、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为农服务。
会议要求,全市供销系统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建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的意见》精神,立足“天府粮仓”建设,深入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切实做好全国总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力争实现全年供销系统土地全托管面积30万亩以上,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面积70万亩次以上。要全面夯实壮大基层组织体系,尽快实现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基层供销社全覆盖,持续强化基层示范社、星级综合服务社培育,不断实现联农带农机制更完善,利益联结更紧密。要不断巩固农资、农产品、日用品、再生资源等社有企业传统经营业务,大力拓展电子商务、冷链物流等新型业务,力争全年社有企业销售总额实现37.5亿元。要全力以赴牵头做好全市土鸡产业发展和“广供成都”工作,高质量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涉供销社的其他各项任务,全力推动全市供销合作事业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周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