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

乐山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学习《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

  • 时间: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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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乐山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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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乐山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光浩主持召开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了《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

会议指出,《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首个在省级层面出台的规范供销合作社的地方性法规,是四川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对于规范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维护供销合作社及其社员合法权益,破解影响和制约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诸多现实问题,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当中的优势作用,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要求,一要抓好学习贯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基本要求,正确认识供销合作社的功能性质、改革方向和建设目标,准确把握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系、服务机制和治理要求,持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奋力推动乐山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二要深化综合改革。全市供销社系统要落实“政事分开、社企分开”要求,健全组织体系,完善治理机制,巩固农资、农产品、日用品、再生资源等传统经营业务,拓展电子商务、冷链物流、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新型业务,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助力农民增收、助推乡村振兴。三要加强资产管理。积极盘活资产资源,创新经营方式,健全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监督,确保社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