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

广元市青川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县供销社贯彻《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实施情况

  • 时间: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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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广元市青川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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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在法制轨道上健康发展。5月9月至10日,青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绍贤一行调研县供销社贯彻《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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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绍贤一行先后到大院回族乡大茅村供销社、乔庄镇孔溪社区供销社、乔庄镇茶树村供销社、沙洲镇供销社等5个镇村级基层社,了解产业发展及基层社贯彻条例情况,并听取基层社负责人对供销事业后续发展意见。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刘绍贤认真听取了县供销社工作汇报和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等5家参会单位关于贯彻条例情况的交流发言。刘绍贤要求,一是要持续加大《条例》学习研读,学懂悟透细则,对推动供销事业向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二是要注重学用结合,真正将学到的《条例》内容用于实际供销工作中,不断完善供销体系建设,有效发挥供销服务机制与功能,为服务三农注入供销力量。三是充分发挥供销精神,各级供销社要传承好供销社“扁担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社、心系群众、诚实守信的优良传统,努力把供销社建设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责任编辑:张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