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第四督查组深入省供销社检查正风肃纪工作
5月19日—20日,由省纪委常委张冬云带队的省纪委第四督查组到省供销社机关及下属省农资集团公司、省棉麻集团公司等单位,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财务账簿资料等方式,对省供销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正风肃纪有关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在听取省社党组书记、主任刘国成汇报省供销社有关工作情况后,反馈了督导检查意见。督查组充分肯定了省供销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推进正风肃纪工作:一是领导重视周密部署。下发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和加强系统行风建设确保诚信经营的意见,制定了行风建设10项考核标准,把行风建设、诚信经营作为对省属单位、市(州)供销社综合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学习深入认识到位。省供销社党组集中召开了3次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书记刘国成同志亲自作辅导报告。及时下发了改进学风工作制度,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115名单员干部观看《忠诚与背叛》等警示教育片和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电影,开展了学习讨论和撰写观后感等活动。三是调研扎实作风转变。省供销社班子成员带领9个调研组,分别深入全省25个市县供销社60多个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调研,与基层干部群众600余人次进行零距离、面对面座谈交流,掌握了第一手真实情况。今年1-4月,全省系统仅召开工作会议1次,业务工作会2次,2013年发文同比下降22%,今年1-4月同比下降48%。四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加强报销审核把关。周末及节假日公车全部在单位停放,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严控公务出国人员和经费,无实质性内容一律不准出国。2013年公务接待费12万元,同比下降2.7%;公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同比下降5.4%。今年前4月开支9.31万元。五是切实开展监督检查。省供销社纪检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治理工作,强化纪检监察机构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坚持有信必核、有案必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及时查处了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严查了工作失职,损害集体利益的典型案例,6人受到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理,受到省直工委等单位的充分肯定。
督查组同时指出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个别下属企业依赖处置非流动资产平衡收支,办公区还存在租摆植物现象,会计基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省纪委督查意见,社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若干具体整改落实意见,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正风肃纪要求,推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