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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对省农资公司五位新任职干部开展集体任职和廉政谈话

  • 时间:201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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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监察审计处

  • 作者:监察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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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社对省农资公司五位新任职干部

开展集体任职和廉政谈话

7月1日,省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但其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述祥,省社人事处处长刘世军,监察审计处处长陈雅红对省农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勇,副总裁余晓晖、汤海,总会计师童勤学,省农资总公司副总经理郗明江等五位新任干部进行了集体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

但主任指出,这次党组着眼省农资公司长远发展,几次深入调研,听取意见,党组反复酝酿,从理顺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班子建设出发,对农资总公司和集团公司班子进行了大调整,希望各位新任干部不辜负党组、公司领导、公司员工的希望,认真履职尽责,勤奋工作。他要求五位同志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加强政治素质修养;忠诚于供销社,忠诚于企业,爱岗敬业,珍惜工作机会;注意班子团结,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敢于和善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坚决执行公司集体决策;努力工作,积极进取,在工作中勇于担当,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起到一个公司领导应有的作用。

刘述祥组长对5位同志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责任,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和良好的工作业绩回报组织和同志们的信任。新任干部要尽快转换角色,站在集团公司的高度来看待和处理问题。农资集团是省政府重点扶持的特大型企业,也是省社的支柱型企业,必须搞好,做强做大,实现可持续发展,大家一定要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二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政治责任,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管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廉洁经营意识,提高依纪依法管理水平。正确处理公与私、部门与集体、公司与省社的利益关系,保持政令畅通。认真执行“八项规定”,既要节约,也要不影响工作开展。工作中勇于担当,敢抓敢管、共同维护公司基本风气。三是要实干、创新,用实际工作业绩说话,防止弄虚作假。刘组长还分别针对5位同志需要进一步改进的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刘世军处长、陈雅红处长分别就5位同志加强政治纪律、廉洁自律、如何担当履职等方面提出了意见。

参加廉政谈话的同志表示,几位领导的谈话发自肺腑,语重心长,感触非常深,对领导指出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加以改正。要把这次谈话作为警醒和激励,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充分履行好工作职责,决不辜负领导希望。

会上,5位新任干部签订了廉政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