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总会计师郭云赴乐至县调研
2015年4月16-17日,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总会计师郭云,在资阳市供销合作社主任陶亮、乐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艾正平和省社财会处副处长叶成勇、审计处副处长杨韬等一行的陪同下,对乐至县供销合作社推进综合改革,谋划基层社重组改造工作进行了调研。
郭云总会计师一行在乐至县大佛镇与县供销社、当地回乡创业的企业家(四川升源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当地农户等就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以及充分利用盘活基层社固化资产资源改造重组基层社进行了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乐至县供销社介绍了全县基层社的基本情况,面对基层社“无人员、无资产、无业务”等困难,联合社会力量,探索基层社重组改造的思路。升源公司董事长介绍了已在当地流转部分土地,拟发展种养殖业的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并表示虽然自身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想回乡创业,带动父老乡亲共同发展,但长期在城市创业,对农村经济工作了解不多,回乡创业,没有经验,找不到抓手,希望能得到当地供销社的帮助和指导。当地农户也表示,目前留守人员普遍年龄偏大,劳动效率低,文化程度不高,当地主要种植传统作物,经济价值低,收入少,也希望能有领头人带领大家共同发展,增加收入。
在听取大家的汇报后,郭云总会计师对乐至县供销社在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谋划基层社重组改造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抓好基层社重组改造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深刻领会综合改革决定的精神,高度重视基层社重组改造的重要性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把基层社定位为“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着重强调了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的属性,并从改造方向、方式、途径、帮扶等四个方面对基层社改造提出了要求。《决定》对基层社改造的目标就是要让基层社回归“民办、民管、民享”的合作经济组织的本来面目。这种政策导向预示着基层社将与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同步发展,在市场和政策的驱动下,供销合作社利用基层社这一综合平台,加速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相互融合,最终将基层社与其他合作组织打造为供销社基层组织,既为供销合作社县及县以上改革奠定合作制的基础,也为将来国家引导和管理合作经济发展,搭建一套组织管理体系做准备。可以看出,推进基层社重组改造是供销社综合改革的“重头戏”,基层社重组改造成功与否,直接关系着县及县以上供销社改革的根基是否牢固,系统整体改革能否成功。县级供销社要深刻领会《决定》精神,高度重视基层社重组改造,利用《决定》的“东风”,把迟滞已久的基层社恢复重建任务尽快弥补起来。
二、顺应合作经济发展的历史潮流,大力发展本土化的合作社,为基层社重组改造创造良好的社会基础
原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是相对封闭的集体经济属性的企业,而不是真正意义的合作组织,若延续企业化的改造方向,与众多的市场经营主体,在农村开展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当前基层社的现状(改制后遗症:守摊子、收租子、过日子),要重新恢复企业化运作并取得成功几无可能。当前,以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蓬勃发展,他们较之以前分散的农户,经营行为能力大大提高,市场经济主体的属性更加明显,以这些组织为核心成员发展起来的合作社在经营上能更加适应市场经济,在管理上能更加自觉地遵循合作制原则。目前,民间自发形成的各类合作社蓬勃发展,更高层次的合作社联合社也在不断出现,这是市场经济环境下合作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这也为供销合作社在新时期按合作制原则,重组改造基层社,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在这样的大趋势下,供销合作社基层社若不主动变革,极有可能被其他合作组织替代,成为合作经济历史发展的“弃儿”。因此,供销合作社应主动顺应变化,融入合作社发展的潮流,大力领办兴办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基层社向合作经济组织转型的步伐,利用现存的资源和政策扶持,努力成为引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带头人”。目前,我省部分县社积极探索基层社恢复重建,开江县供销社就依托各类农村经营主体重组了10个基层社,其中以专合社和经营大户为基础组建了5家。
三、把握城镇资源向农村转移的趋势,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为基层社重组改造提供外部动力
当前,随着中央政策进一步向农村倾斜,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速推进,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源在向农村转移,如大学生、农民工返乡创业,工商资本、甚至个人投资者也将目光瞄向农村,正确引导这股力量必将加快新农村建设和发展。过去供销社是连接城乡经济的桥梁和纽带,重在商品流通。当下,桥梁和纽带作用除了商品以外,更要承载起信息、技术、人才、资金、资本、金融等更多市场要素的流动。供销社应抓住“人员返乡”,“资本下乡”的历史机遇,利用熟悉地方政策和经济,与当地农民和合作经济组织联系密切的“本土化”的优势,积极引导各方力量参与基层社重组改造,要按照合作制的原则,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在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的基础上,积极引入其他社会力量入社,使重组改造后的基层社不仅具备“浓厚的本土色彩”——能代表当地农民的利益和发展的需要,同时具备“向外发展的潜质”——依托其他社会力量的参与,具有资本、技术、管理等优势。要实现各方力量的融合,关键是要按照合作制原则加快完善治理结构,建立起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把真心实意、有能力为广大社员谋利的人选为基层社的负责人。
此外,基层社重组改造还要积极与村级集体经济合作,一是鼓励村“两委”负责人入社并参选基层社负责人,二是积极吸引村级集体经济以建设用地等资源参与基层社建设,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针对升源公司有意在当地发展涉农产业一事,郭云总会计师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希望乐至县社加强指导,结合当地农业发展特点,帮助其建立专业合作社,或直接重构基层社,规范完善其管理和运作。二是县社可根据自身实际,参股专合社。三是在专合社发展较好,带动力较强的基础上,可适时组建专合社联合社,县社也可探索以专合社或联合社为载体重组基层社,进一步拓展经营服务功能,为“下乡资本”服务“三农”提供更大的平台。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