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供社〔2013〕44号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推荐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组织的通知
各市(州)供销社: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推进农民合作组织持续健康发展,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将评定命名一批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组织。各市(州)供销社要高度重视此次评定工作,结合各地发展农民合作组织情况,认真按照要求(附件1)推荐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组织2—3个,并如实填报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本情况表(附件2)。已获得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命名的省级示范社,不再参加此次评定。各市(州)推荐名单请以正式文件形式于2013年4月1日前报送至省社社务指导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唐宇怀
电 话:028—86756651
电子邮箱:scgxsw@126.com
附件:1. 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荐条件
2. 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本情况表。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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