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 时间:2013-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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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综合业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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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供业〔2013155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供销社、省社直属单位:  
    近日,我省持续强降雨天气,给群众生命财产和农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失。为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防汛减灾责任意识,全力以赴投入抗灾救灾
   
各级供销社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紧急行动,积极投入抗灾救灾工作,把防汛减灾摆在当前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防汛减灾责任制,明确相关负责人和责任科室,细化责任分工,制订完善防灾抗灾应急预案和防范应对措施,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部署到位,预案到位,队伍到位,物资到位。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抓好供销社受灾损毁网点恢复,尽快恢复生产经营;全力抓好农村现代流通信息服务,积极指导农业生产,切实履行好供销合作社防汛减灾工作职责。    

    二、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开展抗灾自救工作       

   (一)及时恢复受损设施网点。灾区供销合作社要尽快恢复农村受灾损毁经营网点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受灾损毁生产设施;重灾区经营设施损毁严重一时难以修复的,要在受灾群众临时集中安置点,采用帐篷、流动售货等方式,尽快恢复经营服务业务。要尽最大努力,力争在每个灾民安置点都有供销合作社的便民店(点)或社区综合服务社,协助政府在解决好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方面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二)全力保障重要物资供应。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灾区重要农用物资、农村日用消费品为主的商品采购、调运和调剂,满足受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需要,保障重要农资和农村生活必须品供应,严把供应物资质量安全关,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稳定市场、稳定人心,维护受灾群众利益。省社老邻居、邦力达公司和各地供销社农资、日用消费品经营企业要发挥在抗灾救灾、恢复生产、开拓灾区生产流通服务业务的龙头作用,及时跟进,在灾区积极开办农资、日用消费品直营店,采取连锁配送、定点直供等措施,做好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膜等重要农资和生活必需品的组织供应工作,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三)积极协助恢复农业生产。灾区供销社在全面掌握农业受灾情况基础上,结合供销社为农服务职责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公益性职能,对损毁的农作物要配合有关部门抓紧生产自救,积极协助受灾农业尽快恢复生产,做好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帮助农民做好农产品市场销售,降低灾害损失。  

三、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级供销社、省社直属企业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联络员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对供销社经营设施、网点受灾和恢复情况及时报送省社综合业务处。  
      

省社应急24小时值班电话:02886746994  

报送灾情联系电话:028—86623358    联系人:孙 
    电子邮箱:scgxyw310@126.com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3年7月16